金瓶掣簽制度,是歷經數百年形成的藏傳佛教活佛轉世制度中最為重要的宗教儀軌和歷史定制。
自噶瑪噶舉派首開活佛轉世先例之后,藏傳佛教各教派紛紛效仿,轉世靈童尋訪程序也逐漸繁縟。發展到清初,活佛轉世已經成為西藏僧俗貴族之間、蒙古王公貴族間爭權奪利的一個焦點,圍繞轉世靈童的尋訪認定,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事件層出不窮,甚至鬧出很多笑話。
乾隆皇帝高度重視對活佛轉世事務的管理問題。為杜絕大活佛轉世靈童尋訪認定引發流弊及政治隱患,清中央政府以法規的形式頒令實施金瓶掣簽制度。公元1793年,根據大將軍??蛋矔鞑氐胤焦餐套h,清朝中央政府于當年正式頒行《欽定藏內善后章程》共二十九條。
《藏內善后章程》中規定:“關于尋找活佛及呼圖克圖的靈童問題,依照藏人例俗,確認靈童必須問卜于四大護法,這樣就難免發生弊端。大皇帝為求黃教得到興隆,特賜一金瓶,今后遇到尋認靈童時,邀集四大護法,將靈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用滿漢藏三種文字寫于簽牌上,放進瓶內,選派真正有學問的活佛,祈禱七日,然后由各呼圖克圖和駐藏大臣在大昭寺釋迦佛像前正式認定。假若找到的靈童僅只一名,亦須將一個有靈童名字的簽牌,和一個沒有名字的簽牌,共同放進瓶內,假若抽出沒有名字的簽牌,就不能認定已尋得的兒童,而要另外尋找。。達賴喇嘛和班禪額爾德尼像師徒一樣,認定他們的靈童時,亦須將他們的名字用滿、漢、藏三種文字寫在簽牌上,同樣進行,這些都是大皇帝為了黃教的興隆,和不使護法弄假作弊。”
此后,清朝中央政府又對金瓶掣簽制度作了進一步完善,增加了批準免予掣簽等情形。無論是批準掣簽、批準免予掣簽還是批準認定、批準繼位,最高權力均掌控于中央政府,彰顯出中央政府在藏傳佛教大活佛轉世問題上的至高無上的權威。
根據《欽定藏內善后章程》,清朝中央特制的兩個金瓶,一個奉于拉薩大昭寺;另一個奉于北京雍和宮。進入新時期以來,第十一世班禪額爾德尼、第十七世噶瑪巴、第七世熱振活佛、第六世德珠活佛等,都是用乾隆皇帝200多年前欽命奉于拉薩的那件金瓶,在大昭寺釋迦牟尼佛像前經金瓶掣定的大活佛。
(節選自人民日報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