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統戰部是省委主管統一戰線工作的職能部門,正廳級,列省委工作機關序列,是省委在統一戰線工作方面的參謀機構、組織協調機構、具體執行機構、督促檢查機構,承擔了解情況、掌握政策、協調關系、安排人事、增進共識、加強團結等職責。統一領導民族宗教工作,歸口領導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統一管理省僑務工作,加掛省僑務辦公室牌子。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對統一戰線工作的理論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擬訂統一戰線工作政策和規劃,向省委請示報告統一戰線工作并提出意見建議。
(二)統籌協調指導全省統一戰線工作,組織協調開展日常監督檢查。
(三)負責發現、聯系和培養黨外代表人士,在省委領導下做好黨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安排黨外代表人士擔任政府和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等領導職務的工作。
(四)聯系民主黨派,牽頭協調無黨派人士工作,支持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履行職責、發揮作用,支持、幫助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加強自身建設。
(五)開展黨外知識分子統一戰線工作。
(六)統籌協調民族工作,領導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依法管理民族事務。統一管理宗教工作,領導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務。
(七)貫徹落實黨中央治藏方略和省委涉藏工作決策部署,承擔省委涉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和地方做好涉藏工作。
(八)參與制定、推動落實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統籌開展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統一戰線工作。承擔全省非公有制經濟協調工作,負責全省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工作,團結、服務、引導、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人士,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
(九)統籌開展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一戰線工作。
(十)統一領導港澳臺統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港澳統一戰線工作,開展對臺統一戰線工作。
(十一)統一領導海外統一戰線工作,統一管理僑務工作,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涉僑工作。
(十二)協調推進統一戰線領域法治建設。
(十三)在統一戰線工作中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負責開展統一戰線宣傳工作。
(十四)指導下級黨委統一戰線工作,協助管理下一級黨委統戰部部長;協調政府有關部門統一戰線工作,協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門領導班子成員推薦工作;加強同政協組織的溝通協調配合;加強對參事室、文史研究館的工作指導;領導工商聯黨組,指導工商聯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主義學院;代管省黃埔軍校同學會、省中華職業教育社、四川歐美同學會·四川留學人員聯誼會。
(十五)完成省委和中央統戰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省委統戰部設置辦公室、研究室(法規處)、干部處、綜合協調處、一處(民主黨派工作處)、二處(民族和宗教工作處)、三處(港澳臺統戰工作處)、四處(非公有制經濟工作處)、五處(無黨派人士和黨外知識分子處)、六處(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工作處)、七處(涉藏工作一處)、八處(涉藏工作二處)、九處(涉藏工作三處)、十處(僑務綜合和外事工作處)、十一處(僑務事務處)、十二處(宣傳文化處)、離退休人員工作處、直屬機關黨辦、省對國外藏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19個內設機構,設置四川藏語佛學院、四川藏學研究所、四川同心協調聯絡中心、四川省統一戰線網絡服務中心、四川省港澳臺僑人士聯絡服務中心、成都歸國藏胞接待站6個下屬單位,管理四川省黃埔軍校同學會、四川省中華職業教育社、四川歐美同學會、四川省臺灣同胞聯誼會4個群團,領導和指導四川省工商業聯合會、四川省社會主義學院工作。